风海网 > 杂谈 > 正文

​范冰冰名誉权案件一审胜诉 被告需公开道歉并赔偿7万元

2023-12-29 18:46 来源:风海网 点击:

范冰冰名誉权案件一审胜诉 被告需公开道歉并赔偿7万元

2020年11月30日,由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演员范冰冰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名誉权)案件一审胜诉。

廖*通过其注册的今日头条帐号“娱记在线”持续发布6篇针对范冰冰的文章,被判构成对范冰冰的侮辱、诽谤,侵犯了范冰冰的名誉权。法院依法判令廖*在涉案今日头条帐号中向范冰冰赔礼道歉(致歉时间不少于30日),并向范冰冰赔偿律师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70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