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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字只差!补偿款是 35 万元还是 135 万元?真相来了

2023-02-23 19:51 来源:风海网 点击:

“ 1 ”字只差!补偿款是 35 万元还是 135 万元?真相来了

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前员工起诉公司,说公司答应自己的 135 万补偿款没支付到位,而公司则提出当初约定的是 35 万元,这个 "1" 是后面多出来的。法院会如何认定呢?2 月 22 日,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员工起诉公司要求支付补偿金的劳动争议案件。

据悉,公司和小张(化名)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签订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并出具承诺函。小张举证的承诺函内容为:" 考虑该员工贡献,现再补充补偿款 135 万元。公司承诺于 2020 年 2 月底之前支付到位,如若逾期公司将按年化 12% 的利率计提,直至付清为止。" 而公司则认为小张将补偿款 35 万修改为 135 万。

案件审理过程中,公司对小张提供的承诺函提出异议,并申请对承诺函上 " 补偿款 135 万元 " 中的 "1"(JC-1 字迹)与其他文字是否为同一支笔书写形成、是否是一次性书写形成等进行鉴定。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书载明:"…… 综合分析认为 JC-1 字迹与其他字迹不是一次性书写形成,且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三个月 "。

承办法官通过对事实的多轮询问、对承诺函内容的真实性鉴定,结合在案材料,对证据进行实质性审查,最终对此鉴定意见书予以采纳。小张对该鉴定意见书提出异议,但其举证不足以证明其异议,因此法院对小张的异议及重新鉴定的申请均不予采纳。

法院认为,本案中,双方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均不持异议,但对《承诺函》载明的补偿款数额各执一词。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认为《承诺函》上 " 补偿款 135 万元 " 中的 "1" 与其他文字不是一次性书写形成。根据司法鉴定意见书,结合双方的陈述及小张以往的工资水平,法院认定该公司在出具承诺函时关于补充补偿款数额的意思表示为 35 万元,并依法作出判决。后小张不服,提起上诉,南京中院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