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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爱华律师(民法典关于强制执行老赖)

2023-04-25 23:02 来源:风海网 点击:

黄爱华律师(民法典关于强制执行老赖)


黄淑芬靠一起交通事故成了网红。估计这次诉讼,除了搭上诉讼费,博点眼球,增加点骂名,没多大意义。当老赖有理,当老赖应该,当老赖光荣是这种人骨子里固有的一根筋,一时变不了的。

分析一下黄淑芬一方的论点,并不靠谱。首先她交通肇事在先,双方责任交警已经做出了判定,在法定期限内黄淑芬没有提出异议,说明她对这个责任认定是认可的,过了几年,现在再喊冤叫屈没有任何意义。在车方主责的基础上,在受害者已经成为植物人,病情极其危重的情况下,黄淑芬一方拒不配合垫付治疗,从道德上是站不住脚的。由于黄淑芬的不作为,受害者最终不治身亡,亲属丢了工作,卖了房子,对此黄淑芬一方难辞其咎。相反,黄淑芬号称无钱赔偿,期间却帮助刘明月买方房买车,逍遥出国旅游,这些事情对方予以声讨,并非捏造。至于黄淑芬认为发布的视频有问题,这要拿出确实的证据证明视频经过处理,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不符。这些问题要取得对黄淑芬一方有利的证据,还是比较困难的。

两三年前,我们在青岛李沧遇到一起交通事故,青岛即墨(原籍沂水)的九零后武某,交通肇事致一人重残,一人死亡,她的表现,和黄淑芬不分伯仲。除了拒不赔偿,人家作为九零后自愿冒充老司机,她不赔的理由是被人包养,自己无需买单。

作为黄淑芬,原来年薪二十多万,加上以前的积蓄,总共七十来万赔偿有三四年就付清了,就可以堂堂正正做人,而现在,三四年过去,饭碗砸了,牢也坐了,名字也臭了,帐还在那里挂着涨利息,这样闹腾,意义何在?

希望这些老赖,换位思考一下,不要不知廉耻,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辩解。错误是一时的,可以通过积极赔偿弥补,名誉是一辈子的,臭了无可挽回。

作为黄淑芬,有那么多精力为什么不通过劳动获得收入,有那么多钱请律师为什么不先把法院的判决履行一部分呢?

没有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老赖,禁止使用法律!!!